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及施工单位的有关规定: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、废气、废水、废液、固体废物以及噪声、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。
1.不得在现场焚烧垃圾和其他产生烟雾和臭气的物质。
2.施工和生活污水应排入下水道,不得乱流。
3.泥浆水应妥善处理,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。
4.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,每天清扫施工道路,定期洒水,限速行车。
5.将废机械油放入油桶内,定期处理。
6.土方回填严禁使用有毒有害废弃物。
7.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施工机械,应选用低噪声、低振动的机械进行施工。
8.合理安排工作顺序,尽量安排白天有噪声的工作,减少夜间对其他人员的影响。
9.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工厂规章制度,身体健康,患有精神病、癫痫、高血压、心脏病等医学鉴定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。
10.发现员工饮酒、情绪低落时,禁止高处作业。每名施工人员应配备双重保险措施,施工期间严禁相互交谈。
11.拆除时,施工人员应佩戴护目镜和防尘口罩。
12.在垃圾处理过程中,可能产生粉尘的材料应进行水处理或喷水处理。应在现场安装固定喷嘴系统,以便在装载和卸载之前湿润含尘材料。
13.运载垃圾的车辆不得超过挡板。
14.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远离易扬尘的料仓,施工道路应定期洒水、清扫。
15.特殊作业人员的保健措施为确保施工人员的健康,承包商应在项目部设置急救绷带和急救药品。同时,加强与当地医疗卫生中心的联系,及时抢救急诊病人。